亞東證券參照「證券商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訂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,每年落實對董事會、董事及各功能性委員會進行內部績效評估,為落實公司治理,加強公司提供董事行使職務之支援,促使董事會發揮應有功能,依照主管機關新版公司治理藍圖之政策規劃,已於2021年6月設置公司治理主管。
董事會多元化
依據本公司「公司治理實務守則」第二十條,董事會成員組成宜考量多元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:
一、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(女性董事席次宜達三分之一)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二、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
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一、營運判斷能力。
二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三、經營管理能力。
四、危機處理能力。
五、證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專業知識。
六、國際市場觀。
七、領導能力。
八、決策能力。
九、風險管理知識與能力。
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
a.專業多元化:本公司目前董事會成員共有8位(含3位獨立董事),且成員資歷甚豐,專業領域涵蓋會計及財務分析、營運判斷及決策、經營管理、法律、金融產業知識…等。
b.組成多元化:本公司向來關注董事會成員性別平等,目前8位董事中含有2位女性董事,比率為25%;年齡分布為60歲以下4位(50%),61~70歲1位(12.5%),71歲以上3位(37.5%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