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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交所-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公告

公告

為維護期貨市場價格穩定,臺灣期貨交易所自107年1月22日起實施動態價格穩定措施。針對適用商品,新進委託如超出即時價格區間,交易所將予以退單。請交易人留意委託回報,確認委託是否成功送出,並妥善管理委託狀況。

 

相關資訊請參閱:

臺灣期貨交易所-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專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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